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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不能偏離民意

本報記者林春霞最近關於不同領域的價格改革消息不絕於耳。其中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水、電、油、氣等資源類公共產品的價格調整更是引人關註。近幾個月來先是一些小額借款學生地方的自來水價格有瞭不同程度的調整。接著,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多省市密集展開瞭階梯電價聽證會籌備工作。水、電、油、氣新一輪價格調整已在未雨綢繆,這意味著醞釀多年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即將拉開帷幕。有專傢認為,在資源日益緊缺以及環保壓力加大的情況下,適度調整資源類公共產品的價格,利用價格杠桿來抑制資源浪費,是一種值得探索的辦法,也是未來經濟社會管理的一個趨勢。但也有專傢指出,資源類公共產品與民生關系密切,價格上漲必然會影響百姓生活,因此改革必須穩步推進,並且要以確保基本民生為前提,不能偏離民意。當前,民眾對公共產品價格上漲滿腹牢騷和質疑,特別是一些價格“聽證會”隻走走過場,幾乎成瞭“漲價告知會”,而且有些收費也不明確告知公眾收費的理由。就以民航為例,前不久財政部決定將民航機場建設費改征為民航發展基金,就有民眾對這一做法表示質疑,認為這是民航在變相保持收費名目。另外,本月民航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漲至征收以來的歷史最高水平,民眾對此也不甚理解:為何每次油價上漲民航都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在公眾看來,目前我國公共產品的價格改革還不夠透明,價格調整之前也極少征求意見,大都隻是政府單方面決定,即便有聽證會也隻流於形式。水、電、油、氣等資源性公共產品既然關乎民生,那麼在進行價格改革的同時也應註重其公益性,有必要認真研究在導致資源價格成本上漲的因素中哪些該由百姓分擔,哪些由公共機構負擔,各分擔多少,應有合理的定價依據。有專傢指出,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點是理順價格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並非簡單“漲價”。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發展中國傢資源類公共產品價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價機制、透明的企業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補貼政策。目前我國資源類產品價格尚缺乏成本公開、成本監審機制,一些地方最多拿幾套漲價方案讓公眾選擇,這樣的運作方式顯然不利於改革,也難以服眾。我國將全面改革資源稅制度,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已勢在必行。下一步關鍵是如何把握好改革的度,在改革的同時還要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譬如,實施階梯電價方案,要保障多少比例的傢庭支出不增加,才能符合保障民生、抑制浪費的改革原則。這些問題需要不斷調研和探索,更需要廣泛征求民眾意見,最後形成完善的改革方案。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5-11/141304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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